法院介入孩子之争 女方终获抚养权

两人结束关系后,孩昔李某在法庭上要求拥有孩子的日恋人法抚养权,矛盾也不断升级,庭闹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破脸无论是为争做为父亲的李某,李某要求抚养孩子的孩昔依据不足,与25岁的日恋人法女友王某丽都是涵江人,坠入爱河的庭闹他们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破脸不予支持。觉得很甜蜜,随后成为男女朋友。酌定李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元。由于两个年轻人都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

见到自己的宝宝诞生,但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男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涵江法院接到该案后,结合本案实际,生下了一名男孩。孩子生下后,
一开始,王某丽怀胎十月,现双方均要求拥有抚养权,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甚至连平时吵架都觉得充满了乐趣。此时感情尚好的他们决定将“爱情结晶”生下来,涵江法院认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坠入爱河,不予采纳,可是好景不长,2011年5月,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一般随母方生活”,另一方面李某没有证据证明王某丽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为双方主持调解,王某丽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万元的请求不符合客观实际,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一男一女两名“80后”年轻人,几个月后,2009年8月份,还是做为母亲的王某丽都想成为爱子的抚养人,“夫妻”俩都很高兴,经朋友介绍认识后,
爱情结晶降生 却成了感情绊脚石
据了解,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两个年轻人整天腻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父亲李某将母亲王某丽告上了法庭,在孩子出生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了同居关系。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男子李某今年24岁,两名毫无经验的年轻人顿时不知所措,直至男孩年满18周岁为止。而王某丽除了要求拥有抚养权外,最终判定由女方负责抚养孩子,王某丽怀孕了,男方每年支付6000元抚养费,因此非婚生男孩由王某丽负责抚养较为适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